新年开局就奔跑,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“1号文件”来了。
近日,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(2024-2026年)》正式印发(以下简称“新《三年行动计划》”)。这既是示范区2024年1号文件,也为示范区未来三年重大建设项目明确了路线图、任务书和时间表。
重大项目是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。这并不是示范区首次为重大建设项目制定专项行动计划。2021年,示范区执委会就曾会同沪苏浙两省一市发改部门、苏州市、嘉兴市联合印发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。
三年又三年,新《三年行动计划》有何不同?其中有哪些浙江元素?浙江又该如何推动行动计划落实?1月16日上午,我们在示范区新闻发布会现场为您解答。
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