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8月19日电(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)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鼓励错峰休假、弹性作息,促进假日消费……不久前公布的“扩消费”20条措施中,有关休假的内容引发广泛讨论。上述文件公布后,近期又有一地跟进—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其中提出,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鼓励错峰休假、弹性作息。
多地发文:鼓励错峰休假、分期休假
山东此次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》中明确提出,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鼓励错峰休假、弹性作息,促进假日消费。
此外,文件还提到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,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。创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,年内打造20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,等等。
带薪休假虽引发人们关注,但它并不是一件新鲜事。作为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,早在1995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中就有明文规定。
2008年1月施行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明确,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并规定了具体的休假天数: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此后,“落实带薪休假制度”连续写入多年的政府工作报告。之前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多个促消费相关文件中,也均提到落实带薪休假。据中新财经记者此前不完全统计,至少已有河北、江西、重庆、甘肃、青海、辽宁、安徽、陕西、福建、广东、浙江、内蒙古、湖北、山西、河南、云南等十余省份,在出台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中,提到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。
如,2021年,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》中就提及,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,鼓励采取分期休假、与法定节假日连休、错峰休假等形式灵活休假。